旺報【記者邱詩文/綜合報導】

大陸國務院3日轉發的意見,已同意將外商在大陸獨資設立醫院,由原來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,並且將取消中外合資醫院中,外資方持股最高不得超過70%的規定,同時還將簡化外資獨資醫院的審批流程。台灣醫療院所、藥師與物理治療師人力呈飽和,此舉將增加醫院擴點與就業機會。

大陸國務院3日轉發大陸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部門《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通知》(下稱《社會辦醫》),共提出25條意見,台灣企業關心的外資獨資在大陸開設醫院,也正式獲得批准。

《京華時報》報導,《社會辦醫》將把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由目前的限制類,調整為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,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興辦醫療機構的股比限制,對外商獨資醫療機構先行試點、逐步放開;最終在程序審批上也要簡化,中外合資、合作醫療機構的設立審批權限由中央下放到省一級,外商獨資醫療機構的設立,由大陸衛生部和商務部審批。

目前在大陸採合資、合作方式成立醫療機構約有300多家,不到大陸醫院總數的1%,而且有外資方持股不得超過7成的限制,因此大陸此次大幅放寬投資限制可謂前進一大步。

目前在大陸的中小型台商綜合醫院及診所則包括上海辰新醫院、東莞裕元醫院、上海瑞東醫院、東莞虎門台新門診部、秀傳眼科等。

目前大型的台商綜合醫院只有4家,包括了湖南長沙旺旺醫院、廈門長庚醫院、南京明基醫院、昆山宗仁卿紀念醫院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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